怀瑾

《我不是药神》的一点点观后感。
涉嫌剧透,慎重观看。

“我希望它越来越好。”

病是原罪吗?不是。

穷是原罪吗?不是。

钱是原罪吗?不是。

依我看来,没有什么是原罪。生老病死,谁都逃不过。现实总是残酷冷漠的,绝望与希望并存,没有谁无所不能,没有谁能够普渡众生。我们只能努力,努力,再努力。一点点去完善修补,试图创造我们脑海中的理想王国。

毫无疑问,电影里的程勇是世俗平庸的,最开始的他甚至无能有点渣。腆着中年男子特有的肚腩,胡子拉碴,整一油腻的大叔;没有钱,因为家暴离婚,想要争取儿子的抚养权但是毫无胜算,游走在灰色地带谋生,连房租都交不起。他的愿望很简单,上有老下有小,大家都能吃饱穿暖就好。

有那么容易吗?没有。

程勇为了活着,抓住了他的希望——走私印度药。他的初心,并不伟大也不善良。来找他的吕受益同样是如此,只是为了活着。虽然嘴上说有很多病友需要,说到底,还是自己想要活命。浩子抢药也只是为了想要活下去,牧师为了活命让自己的信仰让了步。

生命,或许才是这个世间能够超越一切的东西。

可能会有人指责法律冰冷生硬,怪警察做事太过绝对,把病人的命不当命。但是要知道,他们是执法者。铁面无私,严格执行是他们必须做的事情。警察也是人,心也是肉做的,他们当然也会知道这样做是在断别人的生路。可触犯了法律法规就是触犯了,事实摆在那里,不容辩解。

法律是死的,但是人是活的。所以最后的最后,程勇并没有被判无期。

是非对错本来就没有定论,法律只是用来约束、惩罚有违公知公德的人。程勇用触犯法律的代价换来千万人生的希望,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敲响医疗制度不完善的警钟。他的行为的对错并没有被法律定论,公德觉得他是对的,众人认为他是对的,所以他对了。

生命和法律的矛盾难以消除,这个无法否认。但是想要活着这件事情本身,不仅无罪,还是每一个人的权利。

整件事情来看,政府和国家有错,这个疏漏却极难避免。国家这么大,大小事务这么多,人没有三头六臂,做事总不可能无时无刻都处处到位,不可能真正做到滴水不漏。

没有完美的制度,没有完美的制度。

只有不断发现问题、研究问题、解决问题人。

就像程勇在法庭上讲的话“我希望它越来越好”,只要知错就改,愿意亡羊补牢,总会越来越好,制度是这样,法律也是这样,人更是如此。

故事很现实,程勇到最后都没有吃到吕受益的橘子,也没有孩子的抚养权;吕受益说好看到孩子就想活下去了,但还是选择了自我了结;浩子剃了头,有了第一次开车经历,由沉默寡言脾气火爆到开朗会笑,却再也用不了回家的车票。总有人会被现实压倒,被疾病打败,为情谊赴死;总些事情这辈子都完成不了,怀着遗憾匆匆离去。

但是啊,希望是不会断的。生活中总有绝望的时候,但是希望一定会像黎明一样到来,只是可能没有那么准时吧。

现实会变好吗?

会的,当然会。所以,请继续活下去。

更何况,人本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。

求生欲,是本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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